說明:1.104年(含)以前係指廢物品及容器回收稽核認證量,105年起納入「未領取補貼回收量」。 2.101年起潤滑油停止列管故無資料,照明光源自91年起納入統計。 3. 電子電器物品及資訊物品計量單位105年(含)以前為「台」,106年起改為「公斤」。
產生時間:110/01/23 10:10:36